Selected Category: 愛恨情仇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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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些朋友在Plurk上或是寄給我的電子郵件中,或公開或私下,重複問了我一些問題,在這裡一併向網友或噗友們回答。權當本部落格的F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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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入手「中國近代史綱」這本書很久以後,才慢慢知道作者郭廷以這個人。因為書是我信手撿來的,用以在上廁所無聊時讀幾頁,本亦不甚重視。當後來偶然知道郭廷以是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的創辦人兼所長後,才知道原來作者還是這方面的權威人士。但是真正讓我對這本書另眼相看的原因,是因為後來我才知道,郭廷以先生在創辦了近代史研究所以後,著作屢屢得罪當道,加上與國外批評蔣介石的學者交往通信,使郭廷以先生陷入被整肅入獄的危險中,最後郭廷以先生在應邀赴美訪問的途中跳機,滯留海外不敢回國。後來其海外生活並不豐裕,但是郭廷以先生仍然著作不輟,完成了這本中國近代史綱。當然,隨著後來對中國近代史的深入閱讀,早已經不以這一本書為限,甚至最後我對於許多歷史事件的看法與郭廷以先生全然不同。但是我相信曾遭迫害之苦的郭廷以先生,一定更能深刻體會容忍不同看法、不同思維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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飯島愛小姐過世的消息在網路上傳開來的速度的確超乎想象,而令所有人感到惋惜的,除了她得年只有三十六歲以外,她的隕落其實更標示了一個過往時代的結束。那是一個沒有網路、合法頻道只有老三台的沉悶年代。那是兩大壟斷報號稱有百萬讀者,然後竟然聯手漲價到一份報紙要十五元的惡質時代。那是個在宿舍外面掛出支持陳定南選省長的布條,竟然還要跑給教官追的肅殺年代。那更是個身為小孩就只能乖乖準備聯考或考研究所,凡事不能問太多的沉悶年代。但是就是在那樣苦悶的年代,我們卻又好像在非主流的次文化面向,看到了人生裡一絲絲地喘息空間。那時職棒還沒有因為打假球而讓球迷失望到不想進場。第一屆的省長大選號稱台灣人四百年來第一戰,讓許多的台派學生開始蠢蠢欲動。每個禮拜有少年快報與寶島少年可以買,晚上還能在去兼家教的空檔中,投十塊錢去挑場快打旋風。在那一個剛解嚴不久的保守社會,最先開始鬆動的版塊,其實往往就是生活中的小小出軌。而飯島小姐的片子可能就是許多青少年在那段青澀歲月中,小小出軌時最刺激的那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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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網上的朋友會客氣的謬讚我書讀得多,但是個人還是有自知之明的,網上寫些文章不過是個人讀書心得的匯集,實在難成一家之言。個人會有喜歡看書的習慣,其實也不是因為什麼求知若渴,而是因為小時候家就住在圖書館旁邊。夏日的時候天氣炎熱,隔壁的鎮上小圖書館有免費冷氣可以吹,在那個民風純樸的年代,家長是不會擔心自己小孩整個下午失蹤的,於是我可以一整個下午泡在圖書館裡吹冷氣,玩捉謎藏,還有免費的茶水可以喝。小鎮裡的圖書館其實藏書不多,期刊也少,平日裡使用者更是只有小貓兩三隻。管理員是住在附近的大媽,也懶得管我們這群孩子。於是整個圖書館就成了我們的快樂天堂。總要嬉鬧到天完全黑了,大媽要下班回家了,才趕我們回家吃飯。在嬉鬧玩耍到筋疲力歇之餘偶然還是會翻翻書的,而軍事雜誌因為圖多,又有飛機大砲,所以常常成了我最愛看的讀物,記得那時圖書館裡最開始只有「矛與盾」,後來「軍事家」創刊,有彩色圖的軍事雜誌更是讓我愛不釋手。但是老實講,那時我才小一,我從來不看上面的文章,一律只看圖。但是就算只看圖,在我小學畢業時,看到電視上出現的戰機軍艦時,我大概也都講得出正確型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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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有一個中國網友,一直瘋狂洗版式的回覆,主要的論點在於不相信中國戰機會墜毀、FC-1的出口會遭到印度打壓,幾經溝通無效,我只好承認中國戰機是不會墜毀滴,希望這名憤青同志高抬貴手,不要再洗版了。下面這篇來自中國的文章基本都是假的,相信中國空軍神功護體、刀槍不入者,請勿進入。由於這篇文章不是我寫的,是轉來的,所以限定十日後就會移除。若原作不願意全文轉載亦請告知。將立即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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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直有人以各種不同的化名留言逼我刪除某些文章,並數次揚言要告我,實在令我不勝困擾(惑?),有說我誹謗孫中山,要找國民黨來告我,後來再說我的文章是抄來的,要告我抄襲。我困擾的原因是留言破壞了我的部落格版面,害我還要花時間去刪除,而困惑的則是一直想不通到底要告我的是哪條?你知道許多大學都會硬性規定工學院的學生要去修點其它領域的學分,否則不能畢業,美其名是培養人文涵養,其實我一直認為就是在騙學分費。為了要讓我的學分費不要被騙,我都去修法學院的課以增加自己的法律知識(謎之音:是法學院的美眉很多又很漂亮吧!!)。總之要告我哪條的這件事一直環繞在我心中揮之不去,不是怕被告,而是有事情沒有弄通,對我來說實在很痛苦。MSN上的律師好友有二個,但是因為這種事去問人家大律師,實在會被笑,當年有廠商欠我錢被我一狀告上法院時,連訴狀都自己寫了,結果為了這種只是想解開自己心中疑惑的原因,去煩人家實在不好。只好在半夜裡,翻出陳封已久的法律書籍來自己找答案,結果看到刑法課本某頁上,當年一個可愛女同學留給我的電話,害我又感嘆了一回年華老去,青春不再啊。)
 
言歸正傳,本篇要討論的就是部落格文章月旦歷史人物到底該當何罪。事實上這又可以分為二個部份來說,因為目前我國刑事訴訟與民事訴訟是分開的,雖然常見的有刑事訴訟附帶民事賠償,但是就法理上的討論,我們還是就刑法、刑事訴訟與民法、民事訴訟,兩個不同的角度來進行分析(希望揚言要告我的人能好好學習,雖然我不是律師,但是我法學知識貌似還不錯,你以後要在網上揚言提告時,最好能多用些法律名詞來威嚇無知小民,會更加的令人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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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缺期待可能性」是一個法律用語,白話的意思是指「社會不能期待正常人在那種情境下不會犯罪,因此免除其刑。」最典型的例子為刑法第167條規定「配偶、五親等內之血親或三親等內之姻親圖利犯人或依法逮捕拘禁之脫逃人,而犯第164(:藏匿人犯)或第165(:湮滅刑事證據)之罪者,減輕或免除其刑」。白話的意思就是說,如果有一天,你發現你的五親等內的血親或三親等內的姻親犯罪了,來找你幫忙,你因為念在親情上幫了他。就算到時候東窗事發,你雖然犯了藏匿犯人或毀滅證據的罪,但是還是可以減輕或免除其刑的。特別是直系血親或手足,如父親幫犯罪的兒子、兒子幫犯罪哥哥之類的,實務上都是一天也不用關的。因為我們社會無法期待一個正常人在那種情境下能夠遵守法律。
 
同樣的情況「欠缺期待可能性」的類似觀念也會用一些小奸小惡上。這叫「微罪不舉」原則(註一),也叫「職權不起訴」。也就是一般人犯些稍高於道德譴責但又剛好進入法律懲戒範圍內的細小罪行,國家實在懶得動用訴訟程序來處理你,檢察官就能決定不起訴處分。那講這麼多法律名詞要說什麼,其實就是要問一句,我們對於部落客有什麼期待?要期待部落客們每個都是不欺暗室的君子?還是要期待部落客們每一個都有悲天憫人、「不以善小而不為,不以惡小而為之」的高尚人格?老實講,我就承認我做不到,不止在匿名的網路世界裡做不到,在現實社會中我也做不到。但是幸好這個社會知道我只是個在滾滾紅塵中討生活的平頭百姓,對於我極為寬容,平日也沒有期待過高。前年漏稅被國稅局抓到,趕緊去補繳,國稅局也寬宏大量地放了我一馬。而且我相信這個社會上多數的人,他們的道德標準都與我相差不遠。那我想要請問的就是「我們這樣要期待部落客們什麼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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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這件事與我一點關係都沒有,因為我從來也沒有在部落格裡寫置入性行銷的文章,未來恐怕也不會有廠商看得上我。在部落格裡放廣告橫幅,最主要的原因只是因為最近在練習廣告投放的方法,好在工作上的一個案子裡,進行幫客戶進行廣告的設定。就這個專寫沉重戰史、軍事武器、歷史真相、政治評論文章的部落格裡,我十分清楚這樣的定位絕對是小眾裡的極小眾,不會有什麼流量,更別談要賺錢,就純粹是寫文自爽而已。   

知名部落客寫置入性行銷的文章,這樣的行為對或不對,其實說對也對,說不對也不對。說不對的原因,就是這樣利用自己的知名度寫文章騙點小錢,算是小奸小惡。但是說對的原因,是幾乎多數的人有了機會都會這樣幹。我寫程式騙點小錢以維生,還不是明標價碼,任人訂購。在我做的案子裡,還有客戶要求設計撰寫那種不是偷放廣告而已,而是以暴力強迫而無法關閉的方式出現,讓使用端一定要看這些垃圾內容的網路服務。算是用搶的方式讓這些網路服務商能藉此賺到大錢,我也雨露均沾收到尾款,騙到小錢。這個產業鍊的邪惡,遠比部落客們搞點廣告文章可惡多了。但是你說我們半夜會良心不安嗎
?其實完全不會,我半夜會睡不著都是因為咖啡喝太多。因為比之台灣搞無恥置入性行銷的大戶,網路服務商們提供免費服務,願者上鉤的行為,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真要不爽看廣告,別用這項服務就好了,何必GGYY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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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又出新玩物了。而且這次是全新的3D線上聊天室,叫「Lively.com」。當然身為Google系列產品的愛用者,是一定要先嚐一下鮮滴。目前Lively還是英文Beta版,用起來還算流暢,就是可能因為伺服器在北美,有時瞬間會有點小Lag,但是還在可以忍受的範圍內。周末玩了一天,除了去四處亂逛外,自己也申請了一個小聊天室來測試一下各種功能。最棒的是這個聊天室還可以貼在自己的網頁上,供親朋好友使用。上面這個畫面就是我申請的聊天室。如果你已經下載安裝了Lively的外掛,直接按一下就可以進入這個聊天室,如果你還沒有安裝,按了上面的畫面,就會自動連到Lively的介紹下載頁面。雖然大家都可以看出Google開發這個產品的野心與未來的商機,但是目前是完全免費的,只要有Google的帳號就可以登入。有興趣的快下載玩一下吧。按本文左下角「繼續閱讀」,可以進入「Step by step」圖解操作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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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目前個人也寫程式賺錢,但是與專業寫程式的那些相比,我並非科班出身。我是在搞了3D與影像後,才慢慢因為工作需要而涉獵多媒體相關程式的設計與製作。雖然學習的出發點是要滿足客戶的需求與多賺一點錢。但是其實後來我發現寫程式也是一件很好玩的事。特別是我寫的程式都是驅動影像與動畫的行為腳本,看著原本不會動的東西突然有了生命,真的很有成就感。學了寫程式後最大的改變,就是突然開始聽得懂以前那些程式工程師講的話。不然以前跟他們開會真是雞同鴨講。可以這樣說,寫程式的人思維是與一般人稍稍有點不同的。特別是後來有一天晚上很無聊,在某電影台看了重播第N次的「駭客任務」,以前完全看不懂的電影,那天晚上竟然就突然開竅了。明白了這部電影倒底在講什麼。說到底,這部電影其實就是在講解如何設計一個程式遇到錯誤時的自我修復能力。不信我解釋給你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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