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說很多餐廳都會規定禁帶外食,大家也普遍都能夠接受這樣的規定,畢竟人家開店作生意,提供了冷氣、桌椅、茶水等服務,你卻自己帶食物進去吃,不讓店家多少賺一點,這實在有點說不過去。沒有人會說這是「鎖店政策」、「小店心態」、「不讓外面的食物進來競爭,店家怎麼會進步。」但是當台灣這家店,在開放中國旅客來台灣旅遊時,許多人表示應該要對隨之而來的中資進行管制,卻有很多藍營的朋友說這是「鎖國政策」、「小國心態」、「不讓中國業者進來競爭,台灣怎麼會進步。」結果不用多說,才沒有幾年的時間,除了台灣這家店已經被欠了上百億團費收不回來以外,連藍營的朋友自己都發現,原來台灣這家店竟然笨到讓中國客人自帶外食,根本賺不到他們一毛錢。藍營的朋友這時才大夢初醒,寫了文章痛陳台灣這家店缺乏配套措施,情況才會這麼慘。但是這位藍營的朋友可能沒發現,要解決這個問題的配套措施,就是過去他們口中的「鎖國政策」。只是愚蠢是無可救藥的,愚蠢的政策也一樣無可救藥,現在才想到要「鎖國」,也已經來不及了。
- May 21 Mon 2012 08:00
【全民扯淡】禁帶外食與鎖國政策!
- May 16 Wed 2012 08:00
【昨天的未盡征途】差一點變成中國固有領土的菲律賓!《下》
鄭成功雖然成功擊敗荷蘭人的前線防禦部隊,順利登陸,也陸續攻破荷蘭人的外圍據點,成功圍困荷蘭人,但是卻無法一舉擊敗荷蘭人。其中數次擊敗荷蘭人的零星反攻,卻無法逼荷蘭人投降。戰事越拖越久,鄭成功為了籌措軍糧,搶奪所有他可以找到的糧食,也在還沒有完全擊敗荷蘭人之前,就從廈門運來大批耕牛與農具,開始屯墾生產糧食。荷蘭人苦候不到援軍,想要與清朝政府聯手攻擊鄭成功,派出的艦隊卻逃回巴達維亞,整個情勢慢慢變的對鄭成功有利。這個時候台灣的情況,西班牙人都看在眼裡,西班牙人判斷荷蘭人大概守不住台灣,雖然西班牙人與荷蘭人一直是宿敵,現在卻有脣亡齒寒之感。鄭成功屢攻不下,荷蘭人等無援軍,最後雙方決定談和,條件就是荷蘭人可以有尊嚴的安全離開,撤退時除了可以升上荷蘭國旗,還能全副武裝,列隊嗚炮,光榮撤退。這個時候是一六六二年的二月份了,距離鄭成功出兵攻台時已經快一年了。當鄭成功終於趕走荷蘭人以後,西班牙人擔心的事終於發生了,鄭成功果然計畫趁勝追擊,準備繼續進攻菲律賓。在五月時,找了一個天主教的神父,替他帶信到馬尼拉給西班牙人,這次的藉口就是西班牙人過去血腥鎮壓過菲律賓的漢人,讓他很生氣,要求西班牙人立即離開菲律賓。還恐嚇說之前台灣的荷蘭人不聽他的話自己離開,讓他很生氣,殺了很多很多的荷蘭人,要西班牙人不要像荷蘭人一樣白目。
- May 14 Mon 2012 08:00
【昨天的未盡征途】差一點變成中國固有領土的菲律賓!《上》
是說所有略知台灣歷史的人,都會知道,台灣第一次出現漢人政權,是在鄭成功征台,打敗荷蘭人之後。在這之前,台灣一直被中國視為化外無主之地,還被荷蘭人佔領。當時來到亞洲想要與中國進行貿易的荷蘭人,一開始佔據的是離中國比較近的澎湖,並且不斷派船到廈門,希望能建立貿易航線。但是當時的明朝政府厲行海禁政策,因此荷蘭人一直無法如願。由於明朝政府是把澎湖當成自己領土的,因此無法容忍荷蘭人佔據澎湖,在一六○四年時,沈有容就曾率兵逼退荷蘭人,表明澎湖是明朝領土,荷蘭人不得任意逗留,但台灣為化外無主之地,荷蘭人可任意來去。只是當時荷蘭人轉進到台灣後,並未在台灣建立永久據點。一直到一六二四年,荷蘭人又佔領澎湖,還武力襲擊中國沿海,希望以此逼迫中國開放口岸,但是此舉也讓福建巡撫南居益決心驅逐這些荷蘭人,雙方調集戰艦準備大打出手時,穿梭與中國人與荷蘭人之間的大海商李旦,居中斡旋,最後雙方停戰,中國官方承諾考慮與荷蘭人進行貿易,荷蘭人則退到當時明朝政府領土之外的台灣。不過這次荷蘭人在台灣建立了根據地,長期佔領了台灣,一直到鄭成功擊敗了他們,台灣才第一次變成了「中國自古以來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 May 11 Fri 2012 08:00
【昨天的南海防務】再談太平島部署短程防空飛彈的爭議!
- May 10 Thu 2012 08:00
【中國觀察】中菲兩國的黃岩島爭端!
老實說,現在去分析中國與菲律賓的黃岩島爭議根本一點意義也沒有,因為情勢緊張的原因不在於南海情勢惡化,而是在於中國內部的維穩情勢惡化。短短幾個月的時間,從王立軍夜闖美國領事館,到薄熙來倒台,重創中國共產黨領導圈子的威信與形象,然後陳光誠如電影般的奇蹟逃脫事件,更讓中國的國際形象跌到谷底,也讓中國內部的異議人士受到鼓舞。中國雖然無孔不入的控制各種媒體與網路論壇,但是各種小道消息與批評中國共產黨的聲音,仍然不斷在各個角落流竄,這對中國政府來說可以算是芒刺在背。在中國內部情勢緊張時,對外發動戰爭來煽動民族主義,算是中國共產黨的老技倆了。七○年代末期中國與越南真的兵戎相見,關鍵原因也不是與越南的領土糾紛已經無法解決,而是中國剛剛結束文革的十年浩劫,許多人極度不滿,社會很不穩定,再加上與美國建交,讓中國國內的極左鷹派蠢蠢欲動,新的領導班子權力並不穩固,因此迫切需要發動一場對外戰爭來轉移社會大眾的焦點,同時藉由戰爭來安撫軍方的鷹派,並進一步掌握軍隊(註一)。
- May 09 Wed 2012 08:00
【昨天的一首好歌】外.賴
是說二○一一年六月發行的好歌,我在這幾天才聽到。旋律簡單優美,歌詞寫的很棒,這年頭還有這樣熱情內省的創作歌手,讓我想幫韋禮安按個讚。(以下空白)
- May 02 Wed 2012 08:00
【讀史拾零】李旦、鄭芝龍與荷蘭人們算是海盜嗎?《下》
李旦與鄭芝龍應該算是師徒關係,鄭芝龍到日本時投在李旦的門下,後來李旦與荷蘭人合作時,派鄭芝龍到荷蘭人那邊擔任連絡人兼翻譯人員,鄭芝龍在李旦死後快速崛起,一開始也是海盜無誤,而且作風殘暴,荷蘭人在知道昔日的小翻譯已經變成海上大魔王後,也感到不可思議。鄭芝龍橫行海上時,明朝地方政府束手無策,鄭芝龍甚至直接上岸攻擊官府,洗劫縣城,無法無天到一個程度,很快的就變成最大的海盜集團。明朝地方政府在無力清剿鄭芝龍的情況下,決定招安鄭芝龍。這從今天的角度看來非常荒謬,但是在古代,這是常見的作法,因為官兵本身軍紀就差,很多時候與盜匪無異,而且戰力還沒有海盜的好,那不如直接招安最強的海盜,一來可以讓這些海盜好歹受到一些約束,二來可以利用最大的海盜,消滅其他的小海盜,至少把情勢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範圍內。而鄭芝龍也不負所望,在接受招安搖身一變成為官兵以後,在幾年內就擊敗附近大大小小的海盜,甚至連荷蘭人都成了他的手下敗將。
- Apr 30 Mon 2012 08:00
【讀史拾零】李旦、鄭芝龍與荷蘭人們算是海盜嗎?《中》
除了荷蘭海盜以外,當時也是中國海盜猖獗的年代,最有名的當屬李旦與鄭芝龍兩個人。李旦與他的徒弟鄭芝龍兩個人的私人武裝船隊在一開始時,並不算是主權國家的軍隊,其掠劫行為幾乎與所有海盜無異。唯一比較不同的是,根據地在日本平戶的李旦,平日的「正常身份」是海上的貿易商人,並擁有龐大的貿易船隊,不是全職海盜。他除了與荷蘭人合作以外,還同時與當時明朝政府的官員勾結,醉心於建立一個橫跨中國、台灣、日本、東南亞、歐洲的巨大海上走私貿易網。由於當時的明朝政府厲行海禁,規定片板不許下海,除了朝貢船的官方貿易以外,民間的海上貿易處於半停滯狀態,也因此海上走私成為了非法但是可以獲取暴利的行業。李旦計畫買通明朝地方官員,將中國的絲綢、茶葉、瓷器等產品走私出來,再交由荷蘭人與日本人運往日本、東南亞、歐洲等地銷售,同時也將日本、歐洲的貨物走私進入中國。如果李旦的計畫真的實現,那麼龐大的利益將可以讓他富可敵國。可惜他最後功敗垂成,在計畫還沒有正式開始之前,他就先死了。
- Apr 26 Thu 2012 08:00
【讀史拾零】李旦、鄭芝龍與荷蘭人們算是海盜嗎?《上》
是說這一、兩年來,很沉迷於台灣史,閱讀了很多相關的書籍,對於陸續出現在台灣這個歷史舞台上的歷史人物們很感興趣。但是越瞭解這些歷史人物的生平做為,越會覺得他們亦正亦邪,同時有很多的身份,很難以「好人」或「壞人」的簡單二分法來為他們分類。甚至有些很明顯的犯罪行為,在考慮到當時的歷史環境後,也都讓人覺得有其合理性。比如鄭芝龍、他的師父李旦、與荷蘭人們,在海上劫掠他人商船的事實可以說是無可辯駁,許多書籍也都直言不諱的稱他們是海盜集團,只是他們與一般的海盜又略有不同,好像也不能以單純的海盜行為來看待。一般所謂的海盜犯罪行為,最常見的定義就是「非主權國家的武裝力量私自在海上劫掠非交戰國的船舶,並獲取利益。」這樣才能排除了一個國家的海軍艦艇或海關緝私船,查扣敵船或走私船的行為,不然這些海軍或海關人員就會犯下屬於「萬國公罪」的海盜罪行了。只是這樣的定義,似乎也讓當時天天劫掠西班牙人的荷蘭人們,擺脫了海盜的惡名。
- Apr 24 Tue 2012 08:29
【中國觀察】薄熙來的台灣好朋友們!
是說中國的薄熙來案真是峰迴路轉,集「外遇、謀殺、金錢、間諜、背叛、政治鬥爭」於一體,恐怕就是由專業編劇來寫這個故事,也都沒有這麼精彩。由於中國是個密不透風的政治體制,外面的人其實也難以看清楚整件事情的全貌,媒體的報導與評論,感覺起來很多都是臆測與捕風捉影,而且各種說法都有,也難辨真偽。對於薄熙來案,我們唯一可以確定的是,一個專制政權真是藏污納垢,官員的貪污腐敗與無法無天,不是外面的人可以去想像的。不過整件事情中最有趣的還是台灣媒體的表現,因為某些我們都知道的媒體,真是「徹底與中共中央的定調保持高度一致」,雖然還沒有到中國媒體直接引用新華社通稿的地步,但是費盡心思的把新華社通稿的主要內容寫入新聞中,也算是用心良苦。監看台灣媒體的中共官員們應該頗感欣慰。只是幾個月前還被台灣媒體捧上天的薄熙來,一瞬間變成了無惡不作的大惡人,那些媒體說薄熙來不只有險惡的政治野心,私下還極其淫亂,除了監聽政敵以外還謀殺情敵,堪比衣冠禽獸。



